《今天》文学研究会
文学资料 之二
目录
今天文学研究会章程 | |
万之短篇小说三篇 | 万之 |
谜 | |
沙 | |
自鸣钟下 | |
相会 (小说) | 棣子 |
星光,从黑暗和血泊中升起 (文学随笔) | 老广 |
——读《波动》随想录 |
今天文学研究会是由青年作家、诗人组成的文学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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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文学研究会
1980年11月2日
电视剧。没意思,又是说什么恋爱的,一男一女,在海边上走来走去。他经常到海滨去玩,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那儿的人多极了,闹哄哄的,换衣服的地方还要排队。真不想再看下去,叫妈妈带他上动物园吧,可是妈妈不在,她上火车站接什么人去了。妈妈说,客人一定会给他带好玩的东西来,什么东西呢?是电子手枪吗,他早就想要一支电子手枪了,和隔壁的强强一样的。客人怎么还不来,要不然,他早就出去玩了,谁还看这没意思的电视剧。
哦,妈妈回来了,门口还有两个人。叫人?叫什么呢?叔叔,婶婶,妈妈总是让他这样叫,这样的人他可叫得太多了。这只小箱子真漂亮,还有小轮子,电子手枪是不是就装在这里面呢?“别动!”妈妈可真狠,打得头皮发麻,看一看又有什么要紧呢?好,叔叔把箱子打开了,是什么东西给他的,不是电子手枪,哦!一架大望远镜,太好了!比爷爷带他看足球赛用的望远镜还要大,还有皮套子,一定能望得很远。这个叔叔真好!
他要和叔叔坐在一起。今天的菜又摆了满满一桌子,嗬,还有鱼,还有“味美思”葡萄酒,甜的,他能喝一小杯!妈妈要他祝贺叔叔什么,新婚?幸福?瞧,叔叔婶婶没喝酒就脸红了。原来他们是来结婚的。还是什么旅行结婚。结婚一定是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否则为什么大家都那么高兴呢,不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脸红,真是一个谜!
他醒过来,头还是晕乎乎的,只记得喝了不少酒,妈妈不给他倒,可是他把叔叔杯子里的喝了,后来呢,睡觉,好像作了什么梦。妈妈在沙发上睡着了。妈妈的房间门还关着,也许是叔叔婶婶睡在里面,他们醒了吗?叔叔说,带他出去玩,现在都几点了!
他轻轻地扭动门把,推开一条缝。“哎唷!小维,该死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醒的,从沙发上跳下来,一把捏住了他的胳膊。怎么啦,他又做错了什么事吗,他只是想去看看闹钟,看看叔叔起来没有,他只看见叔叔和婶婶睡在床上,好像……不,他实际上什么都没看见,窗帘遮得严严实实,屋子里什么都看不见。这也做错了吗,妈妈的手还卡得那么痛。他真想哭。妈妈说,不该看,他还不懂事,他还不懂什么呢?是什么?
他背着望远镜,顺着墙根下的树荫走着,下午叔叔是不会带他出去玩了。起先他站在阳台上玩望远镜,可是周围都是楼房和树。应该找一个高一点儿的地方,能望得远远的,那才有意思呢。对,学校那边有一个水塔,星期天又没人,他以前顺着墙上的铁梯子爬上去过,从那里可以望见海,望见码头,还可以望见东边的飞机场。
强强上姥姥家去了,不然一定叫他一起去。他可以和他换着玩望远镜和电子枪。哦,前面是谁,是小荔,她是他的老保姆的外孙女,今天大概又是到他家来看电视的。她穿得倒 挺漂亮,新衣服。妈妈说小荔长得不坏,真的,他从来没注意过呢。爷爷有一次说,他们长大了是一对儿。一对儿?一对儿就是和今天的叔叔婶婶那样吗?结婚?还有电视里的那些人……
不,他什么也没看见,模模糊糊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荔真好玩,她应该和他一起上水塔去。他想什么呢……不,那边有好几个大人站着。走吧,跟他上水塔吧,不然他以后就不让她来看电视,不让她进屋子!走吧,他让她看望远镜,他还有叔叔送给他的维夫饼干,还有巧克力豆……走吧,跟他上水塔,一会儿就回来!
小荔的手冰凉,捏着觉得软绵绵的。他想起了在模模糊糊的光线中叔叔婶婶睡觉的样子,想起了电视剧,还有妈妈带他看过的电影。水塔已经望得见了,学校的操场上有几个小孩子在踢足球。别让他们看见!快爬呀,小荔,别往下看,别害怕,他们爬过许多次了,从来也没摔下来过。你不爬,晚上还想看电视吗!
水塔的顶上风真大,小荔真是个胆小鬼,快要哭起来了,这儿有栏杆,不会掉下去的。难道她不觉得好玩儿吗?瞧,这儿看见海啦,还能看见那边的小岛,望远镜里可以看到海边的小房子,游泳的人换衣服的地方。哦,还能看到码头上的军舰呢……“我要下去!”她为什么吵着要下去呢,连望远镜都不要看了。她有一个翘起来的小圆鼻子,让他也亲一亲她好吗?
亲一下!这就像和叔叔婶婶那样,和电影里的外国人那样,真的,让他和她亲一下吧!亲一下,他就带她下去,让她今天晚上来看电视!这儿没有人看见他们,小操场上的人都已经走了。好吗?
他们的嘴唇接触了。小荔的嘴里怎么有股子大蒜味儿,嘴上湿漉漉的,眼泪水弄到他脸上来了。是什么意思呢?大蒜味,难闻极了,他不喜欢大蒜,亲嘴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大人们为什么要那样做呢?小荔的圆鼻子像是个大蒜头。他不喜欢她!该吓唬吓唬她才好呢!
他突然转过身,机灵地顺着铁梯爬下去,他不理她啰!他要回家去看电视啰!瞧,小荔抓着铁栏杆,不敢往下看。望远镜真棒,连小荔脸上的泪珠子的光都看得见。
一进门就闻到了香味,又是鱼,晚饭又有鱼吃了!他可真饿啦。叔叔婶婶不知道上哪儿去了。老保姆来了,真糟糕。是的,他碰到小荔了,唔,后来,后来……
他想起了大蒜的气味!
(80.9.20)
原载《今天》文学研究会 内部交流资料之二
(根据原稿校对)
简直分不清,风声是幻觉,还是真的在窗外。不,这不是音乐,不是五指在键盘上的快速敲击,也不是做梦!是风,是沙子,沙子在扑打着玻璃。天空是黄色的,对面新楼的建筑工地上空荡荡的,脚手架上的白牌子在晃动,工人们都上哪去了呢,哦,今天是礼拜天呀!今天又该上琴课了。
她搂着自己的肩膀,在窗前徘徊着。
冷啊!已经穿上两件毛衣了,还觉得冷。瞧这些菊花,叶子都枯干了。是到了冬天了吗?冬天,程老师说,冬天的音乐是沉重的,总是在低音区表现,指触慢而有力,踏板用得多。他给她弹过一段描写冬天旅行的曲子,还给她解释,这是阴暗的天空,这是表现俄罗斯冬天的草原,这是描写一辆马车在冰凌上辗过……
她把脸贴着玻璃窗,水汽模糊了她的视线。
窗框在晃动呢!听见了,从窗户里飘进来呜呜的风声。沙子就落在窗框上。这是什么音呢?是A,是C,是大字组还是小字组?程老师说过,她的辨音力太差了,那语气很失望,似乎是说,“你怎么能学音乐,怎么能当钢琴家呢?”是啊,他唱好几遍,她才能弹出来。
她转过身来,还是搂着自己的肩膀,呆呆地望着屋子。
冷。那些沙发上的红缎面套子,为什么不是火呢?图画老师说,红色是温暖的颜色。琴谱干吗总用黑的呢?程老师说,艺术家需要激情,心里要有一团扑不灭的火。她没有火,她不会成为艺术家的。不过她也并不想学音乐,不想当艺术家。艺术家要有天才,这也是程老师说的。他说萧邦七岁就会谱曲,八岁就登台演出了,还有贝多芬、舒曼,都是音乐家庭出身……嗐,这些都是妈妈想出来的。她都十三岁了,林莎说,十三是个倒楣的数字,不吉利。她不信。不过,林莎就是十三岁进的艺校,总碰些倒楣事——从自行车上摔下来摔断了腿,舞蹈班考试又不及格。
高跟鞋在水泥地上走来的声音。
一定又是妈妈来催她了。她现在真胖,胖得去年买的呢子大衣都穿不下了。穿高跟鞋不难受吗?她现在都不愿意(跟)妈妈上街了,妈妈在服装店的柜台面前一站就半个钟头。上理发店也是,用一个鸡蛋壳似的大铁帽子把头罩着,不难受吗?真烦哪,又在催她了。
她撅着嘴,有气无力地垂着头。“我冷!”
冷,穿上呢子大衣!别偷懒,将来你就会知道啦,妈妈是为你好,再说,你瞧人家林莎,考上艺校啦,说不定将来能出国演出呢,将来上大学也不用考。真凭数理化,你看,有几个女的学得有出息的……
又是老一套。出息!出息!为什么一定要出息呢?我冷。算了,走吧!不走,妈妈是不会放过她的,妈妈早就说了,她要是明年考不上艺校,就给家里丢脸,就不许她回家了。
大街像是变宽了。沙子赶跑了街上所有的人;路口卖冰棍的老婆婆今天不来了;太阳变成了一块没有边的玻璃,像是透明的,不刺眼睛了;那片纸片飞起来了,上面黑乎乎的,是写着乐谱吗?她识谱还是不行,上星期净弹错,程老师都发火了。今天该弹什么,还是五指练习,音阶,力度中等,两个小时。手指今天有些发僵,头发沉。她背不了几段乐谱,真的,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背诵唐诗,还没背呢!
她在无轨电车的站牌柱子上靠着,地上没有她的人影,也没有别人的。
哦,一股旋风,沙子卷起来了,为什么偏偏朝她这儿卷过来了呢。太阳消失了,快闭住眼睛!耳边呼呼地响,隔着面纱,沙子刺得脸像针扎一样痛。风变热了,真像是把太阳卷来了,细沙子钻过了面纱,塞满了嗓子眼。现在有杯水喝就好了,或者来根冰棍。多么奇怪啊,沙子,一下子又无影无踪了,只在她旁边留下了一堆沙子。它就是专门为了嘲笑她才来的吗?太阳又看得见了,天还是黄色的,风好像跑到别的很远的地方去了。这种天气,该怎么形容呢?程老师说,语言表达不了的时候,就有了音乐,那么有这种天气的音乐吗?
不会,不会有的,不会有沙子的音乐。不过,也许有,只是她想象不出来,她就没有从程老师弹的音乐里想到什么马车啦,草原啦,北风啦……程老师说,她缺乏音乐感,缺乏音乐的理解力和想象力,没有音乐细胞。他弹《月光曲》给她听,她说不出自己联想到了什么,有的声音像流水,有的像玻璃杯碰在一起时的声音。她想不出月光来。后来有一天,月光好极了,她站在院子里望了很久,不过,除了建筑工地上嗡嗡的机器声,她什么也没听到。
车来了。她捏住了冰冷的扶手。车窗是开着的,售票员翻起了棉大衣的领子。
冷极了,冷得发抖。要是有一杯热牛奶喝就好了,不,那怕是热水也行。那些人都在看什么呢,哦,看她胳膊夹着的钢琴初级教程,他们好像还挺羡慕她呢。真不明白,羡慕什么呢,他们要知道她的苦恼就好了!
对面是林莎的家,窗前那个人影子像是她的妈妈。林阿姨和妈妈一样胖,她们都在为胖发愁,她们要是碰在一起才热闹呢,吃药打针,说个没完。哼,这些大人们,表面上热热乎乎的,背里不准说多少坏话,妈妈说,林莎进艺校是开后门的,说林阿姨作风不好。就因为林莎进艺校,林阿姨请妈妈吃糖,妈妈总觉得丢了面子,才非要她也去学钢琴。不,不一定是钢琴,和艺校沾点儿边就行,她到处去找人,才托到了音乐学院的范伯伯。妈妈也真够绝的,还和范伯伯扯起了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
车停下来了,她下车的时候,差点摔一跤,琴谱落在地上。
头晕,脚底下变轻了。真巧,又碰着这个开邮筒的女邮递员了,每天上学都能碰到她。她真漂亮,绿制服和女兵一样。当个女邮递员大概是挺不错的,往家里送信的那个女邮递员嗓子真好听。信都要经过她们的手里,真有意思。她喜欢她们,她们会带来姐姐的信。
姐姐在就好了,像这种天气就不会让她出来了。姐姐也不一定非让她学钢琴不可。姐姐也许还会同意她去当个邮递员。不过,这不可能,妈妈会发火的。姐姐嫁了个工人,妈妈就发了一次,不,几十次火,甚至连姐姐的婚礼都没去,也没让姐姐再回家。不知道,她明年要是考不上艺校,妈妈会不会真把她赶出去?
从这个路口拐弯,哦,差点儿走错了,这是每天上学的那条路。真想喝点儿水。风把人刮得头晕。她好像变得轻了,那么轻,就像风中的沙子似的,耳朵里响着什么,似乎总有钢琴的声音,又像全是风的叫声。也许是程老师的女儿小菲在弹琴。小菲才十岁,她已经能够弹《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了,还会弹《波尔卡》,是啊,小菲出身什么家庭,能和她比吗?
她敲了程家的门。给她开门的是程老师的爱人于姨。于姨很吃惊,这样的天气,她怎么还来了。程老师以为她不来了,他已经出去了!好吧,既然来了,就自己弹吧!于姨叫走了小菲,让她一个人留在摆着钢琴的屋子里。
屋子冷极了。如果有一杯热水喝就好了,至少,漱漱嘴里的沙子。可是,她不愿意向于姨说。弹吧。白键盘摸着真像冰块。她的手指短,脚也勉强够着踏板。林莎的腿也短,实际上她也不是学跳舞的材料,林莎自己都叫苦了,特别是摔了一跤之后,背地里也埋怨自己的妈妈。
程老师是对的,她是不会成为艺术家的。有一次她在门外听见程老师和于姨吵嘴,于姨说根本就不该收她这样的学生。她哭了,在门外站了很久。她很想告诉妈妈,可是又怕妈妈去找范伯伯。程老师会挨骂的。
在这间屋子里,风声像是很远,又像是很近,就在琴身里发出来。也许这是幻觉,根本就没有风。今天的琴声这么响,震动了脑子,嗡嗡的。五指快速练习,左手,右手。今天这些黑色的音符仿佛是一条条黑的小虫,蠕动起来。左手,右手。上星期,她就总是在这几节出错,对,就是这几个音。左手,右手。上星期,她上课,手指不由自主在桌上敲了起来,被语文老师挖苦了一顿,“这儿没有你们家那么阔气的钢琴。”左手,右手。数学老师说,期中考试她的成绩最差。左手,右手。哦,班主任说星期一要交一篇日记,她还没写呢!左手,右手。口渴极了,小黑点在晃动,变大了,变成了黑乎乎的一片。左,右。妈妈又在催她了。休止符,不对。班级里的同学在嘲笑她,她走过操场,沙坑,他们把白纸包着的沙子扔过来了。左,右。程老师为什么要对她说那些话呢,什么没有辨音力啦,没有音乐细胞啦,没有想象力啦,手指短啦!不,这不是她的错,不该对她说,该去对范伯伯说,对妈妈说。左,右。白纸团还在扔过来,她嘴里咬着沙子,“你成不了艺术家,你成不了钢琴家,你成不了……家,家,……家!”
“你在弹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程老师怒气冲冲地走进来。她用手指指着嘴,“沙……沙子……”。程老师迷惑地注视着她的面容,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你在发烧!”
是吗?她在发烧?妈妈并不知道,还是妈妈让她来的。她想喝口水,只要一口。要送医院吗?
外面风真大呀,还有沙子。沙子在漫天飞扬。她会成为音乐家吗?不,妈妈是不会让她当邮递员的。太阳的轮廓消失了,天是黄的。她是坐在自行车架上。邮筒里,那个人塞进了一封信。寄给姐姐的。什么声音?辨音力太差了,妈妈又在催她去上课。不,不是音乐,不是五指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是沙子。
(二稿 八〇年十月八日于北京)
原载《今天》文学研究会 内部交流资料之二
(根据原稿校对)
是从什么时候,这儿就成了我每天开车必经的地方,我也记不清了。这儿没有交通岗亭,这个不太小的街心花园省掉了红绿灯的麻烦,我的车去的时候从东往南,绕街心花园转个大弯,回来是从南往东转个小弯,这样,那座自鸣钟楼的四个方向的钟面我都可以看见。自鸣钟?是的,自鸣钟!它会鸣,会从顶部的一个什么地方敲出喑哑的钟声,报告一天的各个钟点,别说它的声音喑哑,传得可远,从我家都能听到,离这儿几里远呢,我起床都不用另拨闹钟。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叫它自鸣钟,我的爷爷都是那么叫的,也许早先的人没有看到过什么人上去敲钟,又不太懂科学知识,只知道它是自己敲响的,就叫它自鸣钟了!后来的人叫顺了口,就不再改变它,甚至还把它看成这个地方的象征,你听吧,坐我车的人上车买票也这么喊——“来两张,到自鸣钟!”
钟的年代都那么久了,可是人们还是相信它,你瞧,路过的人都要瞥上它一眼,这下他们就知道了自己上班或看电影会不会迟到,赶火车是不是来得及了。不少人还会停下来,摘下手表拨拨快慢。谁也不怀疑它的准确性,尽管那些白大理石的钟面都发黄了,都裂了几道缝了,那些黑铁做的指针和刻度都生锈了,流下红褐色的斑痕了。
我就在这儿认识他们的——他和她,一对老夫妇。当然,这只是我认识他们,他们并不认识我,就像给我这次事故做鉴定的交通警说的,我们之间没有关系。他们只是属于在街心花园散步、晒太阳、聊天、打拳练功的那一伙老少男女中的一对老年人。他们住在哪儿,过去是干什么的,家庭还有什么成员,这一辈子还碰到过什么生活磨难,我全不知道,或许凭猜测能略微了解一点儿。我的全部印象都是望自鸣钟时附带得到的,他们就坐在那里,坐在那个钟楼的石头台阶上,只要天气好,没有大风,没有雨雪,你总能看到他们。老头儿双手支着拐杖,坐得很端正;老太婆垂着手,微微弯着腰;他们坐着,神态总是庄重而安详,有时小声地说话。那个老头儿戴着一只助听器,好像很欣赏这里的喧闹,还嫌汽车喇叭不够响;还有,当自鸣钟敲起来的时候,他们就都闭住了眼睛,好像是听什么优美的音乐。如果你看到这种模样,你也会被他们感动的,他们都老态龙钟了,但对钟声还是那么有兴趣,当别人都在为延长自己的寿命想方设法的时候,他们却不害怕死亡的临近,难道他们不知道,钟每敲响一次,死亡就离他们近了一点儿吗?
这种疑问是得不到解答的,但我看到他们,就会有那样一种感觉——生活是有意义的,无需去想到死。你会羡慕他们,每次经过这里,你不仅想看看自鸣钟,也想看看这一对老人,即使刮风下雨,你也会望望那条空空的石头台阶。自鸣钟告诉你世界在这一刻走到了什么地方,他们的身影告诉你世界的具体存在,他们和自鸣钟仿佛浑然一体,少了哪一样你都会觉得别扭。
你别怀疑,他们总是坐在那里吗?是的。他们每次去都占据那个位置,那是个好位置,冬天可以晒到太阳,夏天合欢树的树影正好遮住他们;从那里可以望见往南的街道,也就是他们走来的地方。如果有人先占据了那个台阶,他们也会耐心等待,他们并不提出什么要求,只是谦恭地站着,那么一种可怜的样子:老头儿拄着拐杖,老太婆拎着一条黑绒的坐垫,默不作声地看着“侵略者”,结果,谁也坚持不了三分钟就要让开。那条台阶就是他们的。
我想,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注意到了他们,凡是路过这里的人都会注意到。有一次,是中午,我开着车绕过他们面前,我和乘客们都看到了一幅动人的景象,大家都在赞叹,“瞧这一对儿!”那个老头儿也许是睡着了,大概还在流口水,于是一只苍蝇就在他鼻子前面飞来飞去,那个老太婆紧张地坐在一边,不断地挥着一小块手绢,为老头子驱赶。有一刹那间,我的方向盘都失去了控制。我看到路边不少人都伸着脖子望着,一个姑娘举着冰棍发愣,看得入了神,冰棍都融化了。
如果时间就在这儿停止,自鸣钟不再敲响一下,那么目睹这幅景象的人大概也不会抱怨,人人都会满足。他们会联想到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丈夫或妻子,会百愁全消,百气全平。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早上和老婆怄了气,看到了这对老人,你就会后悔,恨不得立刻回去和老婆道歉。
就是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就在这种感觉中过了许多日子。当然,有时也有过某种变化,我好像觉得,这对老年人坐在那儿是令人不太舒服的,他们不能满足我心里的某种东西。有一天,在我生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突然感到自己衰老了许多,感到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什么重大的转变,可是当我重新开车经过那里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们,我顿时又觉得一切又都没有变,自鸣钟还是喑哑地敲着,人们还是在匆匆赶路中瞥一瞥那裂缝的钟盘,瞥一瞥那一对老人,他们还是那么平静和满足,无所畏惧地谛听着钟声,难道时间不是在为他们敲响丧钟吗?
一切都没变!这真令人悲哀。只要他们在,世界的昨天和今天就没有区别,昨天的八点和今天的八点就没有什么区别——指针指向同一个刻度,钟声发出同样的声音,你看见一对永无变化的老人的身影!难道自鸣钟没有把世界推向前进!
是的,你会说,这些冬青树和合欢树不是会告诉你生活在变化吗,它们有的已经枯死了;自鸣钟的钟楼显得更加破旧了,钟盘上的裂纹也增多了;公共汽车站上的人变得多起来了,电影院门前的人也拥挤起来了,卖冰棍的姑娘也换成一个老太婆了;就说我家里吧,我也该考虑送大儿子上学了,我们也有了电视机了,我们的自来水管也修过多少次了;这不都是变化吗?
不,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变化,都是表面的变化。钟声,那定时敲响的钟声,它能变吗?
变化,也许是有的。那一天,是晴朗的好天气,当我经过自鸣钟的时候,我觉得缺少了什么东西,我不断地回头望着自鸣钟,钟点并没有指错,但这时有些乘客的议论使我明白了一切,是他们,那对老夫妇不在了!他们破例地没有坐在那台阶上。那天我开车开得有点心神不定,后来几天也一直那样,因为那条台阶始终空着。我感到一种受到刺激后的兴奋。我猜想着可能发生的一切,发生变化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死亡,是他们病了吗,还是搬走了?
谜不久就解开了!大概是过了一二个月,那个老太婆重新出现了,她戴着黑纱,迈着吃力的步伐登上台阶,照样地铺上了黑绒垫子,然后把一根拐杖和一只助听器放在垫子上,自己坐在一边。她越来越显得衰老了,身躯在缩小,在僵硬。没有人陪着她,她的陪伴就是拐杖、坐垫和助听器,还有那座钟楼。不过她是平静的。她也哭泣过,但那种哭泣也无声无息,和呼吸一样自然。
有种新的感觉控制了我。那似乎是被这个老太婆感动了。她使我觉得,那个老头儿也并没有死,还在那儿坐着,在那儿闭目养神。在老太婆的心里,大概一切都没有变,也不会变,永远不会变!
后来,就有了你看得见的这些木板墙,它们把街心公园封了起来,据说是因为害怕地震,钟楼有倒塌的危险,所以不让人再进去。那些早晨来做做操打打拳的人到别的地方去了,对于他们,换个地方大概不意味着什么,况且,管市政的人不舍得花钱修葺修葺这个地方,草坪已被人们踏硬了,那些石凳也已经毁掉了,地上的垃圾也没有人打扫了……人们说,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食物、燃料、住房,因此,我还听说,打算在这里修一座加油站。不过,对于那个老太婆来说,事情就不那么简单。让她到哪儿去呢,问题是她不仅仅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能打发掉她剩下的孤苦伶仃的日子的地方,她需要的还多得多,她需要钟楼,需要那个台阶。这一点恐怕没有人为她考虑过。
她每天在木板墙外面徘徊,手里拎着那只黑绒垫子,拎着那支拐杖,绕着墙踽踽独步,她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她在木板缝里往里瞅半天还不走,她一听见钟声就会缩起身子,像是个无精打采的老猫,然后掏出那个助听器,听着,听着。只要看到她,钟的声音也像是变了调,让人心里不舒服。我从那时起就有一种愤懑的感觉,不满意这个死抓住过去不放的老太婆,也不满意自己,我不能被感动了。我甚至希望钟楼真的被震塌掉;我想离开这里,去开一辆新车,走一条新的路线;我又想退休,但又害怕退休;我什么都不愿意去想。总之,那时候,我在等乘客上车的那一段时间,头脑里常常是乱纷纷的,有时望得出神,售票员催我几遍才重新启动了车。
最后,出事的日子来了。是下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雨,还夹着几丝儿雪珠,天是灰沉沉的,那种天气穿老羊皮袄你也觉得冷。车上的刮水器咯嗒咯嗒地响,吵得人心烦。售票员又碰上了难熬的冬天。我透过蒙蒙雨雾看到了自鸣钟,时钟正指向八点。我还吃了一惊,看到了她,往常,这样的坏天气她是不会出来的。乘客们也议论纷纷,这老太婆也许是疯了,连雨伞都不打,站在木板墙边避雨。我猛踩油门,想快一点开过去,不再看见她。这时,钟声敲起来了,我猛然间感到不安,一个黑影子晃到了我的车前,整个车上一片惊叫。
我是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的,但是车还是在湿漉漉的地上滑出十多米远。我什么都明白了,因此没有回头去看,她不可能有救了。事实上,我在她扑进来的一刹那间,第一次和她对视了一秒钟,我看见了她的一双毫无惧色的眼睛,额前贴上了的几丝白头发,我知道她成功了。我感到呼吸急促,心跳得发慌,只能伏在驾驶盘上,听那钟声继续敲着。钟声是不会刹住的,它不紧不慢,依然那样敲着,仿佛世界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一下,又一下……
后来,警察怎样检查了现场,问了我一些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病了好几天,老婆总是讥笑我,和我没什么关系,就把我吓成这个样子,交通警察的鉴定书上写着与司机没关系,怕什么呢?
但是,我常常问自己,特别是听见了钟声,看见了那至今还矗立在那儿的自鸣钟的时候,和我真的没关系吗?
原载《今天》文学研究会 内部交流资料之二
(根据原稿校对)
石 涛
茵茵今天来信了,要我去。
我从前说过,对于女人我一直没什么把握,这可以从我和我妻子的结合上看出来。五年前我偶然在姑姑家碰见她。她以前是表妹的同学。我只不过随便和她攀谈了一阵,她就缠住我了。在门外她要我告诉她下次见面的时间。表妹在过道里窥见,冲姑姑做了个鬼脸。吃饭的时候我打碎了酒杯,大家都笑我。这使我想到会不会是一次预谋。
不管怎么说,后来我去了。接着就是遛马路,逛公园,像别的恋人一样,装模作样地送些小玩意儿。终于有一天,我吻她,她也吻我,过后我们就开始计划婚事,买家具、做衣服,当着售货员的面斤斤计较。两个月之后,我们结婚了。客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我妻子漂亮娴慧,并说我们生活美满。
如今,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三岁半的儿子,能高视阔步在我面前唱邓丽君的歌曲。妻子每天下班后忙于家务,皱眉的时候比笑的时候多,晚上总是拖着精疲力尽的身体上床睡觉。
对于这一切,我能说些什么呢?
半个月前,我发现那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于是下班后跑了趟商场,给妻子买了件衬衫,是一种新样式。我满心高兴地拿给她,谁知她竟皱着眉说:“怎么回事?你是有钱没地方花啦?”当时我真想当着她的面把衬衫撕个粉碎。晚上,她走到我跟前,轻声说:“宁,原谅我吧,你知道,咱们并不宽裕,佳佳的托儿费还没交,粮食也该买了。况且……现在我再穿那样的衣服也不合适了,你说呢?”我望着她泪水涟涟的眼睛,心一下软了。
这类事情总是这么开始,又这么结束。
偶尔的时候,听见风刮在树叶上的声音,或者闻到草的香味,感到雨水中升起的清新气息,心里也会翻动起来,甚至想起童年时叮当作响的电车。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在那儿干嘛呢?”妻子问我。
这话问得多余。我坐在书桌旁边的椅子上,边抽烟边想事情,己经好一阵了。而她一直在哼着一支什么曲子哄孩子睡觉。
“他睡看了”,她又说,然后摆弄了一下头发,从儿子身边站起来。
昨天我带儿子去了趟医院。他得了感冒。妻子用凉水给他洗澡,为此我发了顿脾气。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个大夫,他跟我说话老自负地撇嘴角。
空气中掺进了一点风,我扔掉烟。妻子在厨房里打开水管洗衣服,流水声使我烦燥得想摔东西。其实我根本得不到安静,前院那弟兄俩又和一群人聚在屋里,一边弹吉他,一边拼命捻着手指唱歌,歌声粗而沙哑,怪腔怪调的。
流水声停了。我关上灯,靠在椅背上。
到底去不去呢?我在苦苦思索这个问题。十年了,太遥远了,即便有过那段往事又怎么样呢?而且对于女人,你能指望些什么呢?她们匆匆忙忙地走进你的生活,然后又很快地走掉了。开始时在你心里引起一阵骚动,过后就只剩下一个平平淡淡的回忆。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把她完全忘了。我希望平静,希望不受骚扰,尽量不去回忆。可结婚以后的这几年中,我却时时回想起来,尤其和妻子吵过架之后,更是思绪万端。
水管又开始哗哗地放水了。我走进厨房。
“怎么搞的你?让人安静会儿好不好?”
妻子愣了一下。“什么?”
我扫了一眼那盆衣服,发现自己有点理屈。
“你什么时侯洗不成,偏偏……”
“说的容易,你怎么不洗呀?这些事就该我一个人干?你……”
没等她说完,我赶忙转过身去。她委屈得眼睛都睁大了。我不愿倾刻之间卷进一场庸俗透了的争吵里去。妻子一甩手,从我身旁冲过去,开始板着脸坐在床上生气。
我觉得无聊,主要是为的使自己摆脱。“算了算了,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我向她走过去。
她一动不动。我发现她没有让步的意思,便转身走到院子里,慢慢穿过砖铺的甬道,一直走到街上。外面比屋里凉爽一些,我为刚才没有发火感到庆幸。
路灯亮得有些刺眼。我慢吞吞地沿看人行道向东走去。
茵茵是个美丽的姑娘,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是这样。只有二十岁,天真纯洁,眼睛又大又亮。如果她穿上高跟鞋、连衫裙,或者紧绷绷的长裤,一定也和路边那姑娘一样迷人。只是那姑娘太轻佻,茵茵绝不会像她似的尽把头往男朋友胸前靠……
可是——难道不该靠吗?我不自然地把脸从那两个人身上扭开,一刹那间,我想起了那件痛苦的往事。
几个小伙子站在饮食店前的空水果架前吸烟,录音机放出夹着黑人歌手喊叫声的摇滚乐。远处有几个姑娘在笑。忘了谁跟我讲的了,说每个男子在年轻时至少会爱上三个姑娘,而且总是偷偷摸摸地,把每一次偶然的邂逅和注目都看成是钟情的表现。结果还没等到鼓起勇气去表白,就又被新的人物代替了。一点不假,茵茵是我第四个爱上的姑娘,但不是偷偷的,我们相处了一年。那真是一段美好的往事,直到现在,当我回想起初次衣衫拂触时心里涌起的那种美妙感觉,还会激动起来。她是个好姑娘,这我确信无疑。可她为什么要打我呢?仅仅因为我要拥抱她吗?或者她感觉到了什么,出于一种自卫的本能,我老在想这件事。
那时候我真怨恨她,她简直不懂得生活。可是……难道我懂吗?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我上班接二连三地迟到,一个同事曾跟我开玩笑说:“别守着一盘菜老吃个没完。”结果没过两星期我就倒了胃口。我开始怀疑自己不适宜过家庭生活,可不久就发现,人人都是如此。
前面街口一片吵声,大概撞车了。几个中学生打着呼哨跑过去。我只好走回家。
“你还回来呀”,妻子冷冷地瞅着我说。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没答腔,径直走到儿子身边。外面有小虫在一下一下地撞窗玻璃。儿子嘴边浮着一丝微笑,像个成年人。迟早要大吵一顿,我想。后来一直到躺下,我们谁也没说话。
“如果你愿意的话,星期四下午来吧。我等着你,你来吗?”这是茵茵信里的话,就像一种启示,从上午接到信以后它老在耳边响起。
和茵茵恢复通信不过是一时感到孤独的结果,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年龄一大,想起以往由于年轻气盛造成的伤害,总想做一番和和气气的补救。可我能肯定没有别的意思吗?不然她的请求为什么会给我这样大的震动呢?不错,她是我年轻时的恋人,我为她甚至想到过死。但是毕竟分开十年了。十年,不算短了,谁能肯定我们没有变呢?
院子里树叶发出一片响声,像要下雨了。外面街上,行人急促的脚步声清晰地通过地面传进来。我疲倦地闭上眼睛。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照常去上班。
妻子还是没跟我讲话,但她做好了早饭。我盯着她看了两次,她都漫不经心地躲开了。
走在路上我开始变得心神不安,不停地向四周张望,好像在期待什么。我知道这是一种不着边际的预感。我常有这种感觉。
我心慌意乱地走着。在街拐角,我一下站住了,几乎透不过气来……茵茵!接着我发现不是。那是个和茵茵很相像的姑娘,年青、漂亮,容光焕发,穿着得体。一刹那间我冲动起来,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那姑娘很快地走过去了。仿佛什么也没注意到。我感到异常沮丧。
这天上午有两、三个小时,那姑娘的模样总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后来我干脆认定那就是茵茵现在的样子。于是心灵里遥远的印象被充实了,感情随之醒来。到晚上下班的时候,我已经决定去看茵茵了,尽管我并不很清楚她为什么要我去。也许这正是我如此激动的原因吧!
我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面前这扇小木门。
在这之前我犹豫了几秒钟,一个拄着根( )木棍的老太婆,站在不远处的荫凉里嫌恶地盯着我。门里传来脚步声。我突然想转身走掉,门开了。
“噢,你……你来啦。”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女人,散开的头发披在脑后,面容有点憔悴,但一眼认出,这就是茵茵。
“唔……我以为我找错了呢”,我支吾道,把书包从左手换到右手,那里有一个网兜,是准备买菜用的。
“收到我的信啦?”有一瞬间她想笑。我知道她察觉出了我露出的惊奇神色,嘴角动了动。
我没答话。她知道她并不是在问我。
“进来吧”,她说,“别在院子里站着。”她的敏感让我吃了一惊。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个老太婆正向这边张望。
进屋后我镇静了一些。这是间小屋,只有几件简单的家具,一张床占去了大部分地方,其他东西显得有点杂乱无章。茵茵请我坐在一张铺着坐垫的椅子上。一时我们谁也没讲话。茵茵拿起暖瓶倒水。我看见一些水洒在杯子外面,她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问道。
“缝纫厂。”
“( )……”我擦了擦额上的汗,“干活累吗?”
“不累……”
“( )……今年夏天真热”,我说。
“就是,不知道是怎么啦,这两年天气总是……”她说着望望窗外,好像要从那些树叶、云、天空里感觉到气温的变化。
接着又是沉默。我感到额头在冒汗,脖颈变得湿漉漉的。我把抓在手里的杯子放下。
“这房子不大,是吧”,我端祥四周,尽量显得若无其事。“只有这一间吗?”
“嗯,不过一个人住也……”她猛地顿住。
“怎么?”我脱口而出。
茵茵有点尴尬。她犹豫了一下:“我现在一个人过。”
我清楚地看到她的脸上掠过一丝难言的隐痛。“噢,那还可以,不错,还可以,一个人住满富余。”我含糊其词地说道。
她垂下眼睛,前额很苍白。
“你怎么在缝纫厂呢?”我叉开话题。
“插队回来就分到那儿了。”
“你去插队了?”
“当然了,我怎么能不去呢?”她奇怪地望望我,嘴角现出一点微笑。
于是我们有了一个话题,这使我和她都变得较松了。我们谈起第一次离开家的感觉,谈起那些边远省份,谈到知青生活和风土人情。我向她描绘草原,描绘马群,并告诉她草原里也有海。
“你说的是湖吧?”
“是的,但看上去更像海”,我说,“因为你无论站在什么地方,都看不到边,当地人都管它叫海。”
她给我讲了一些关于民族服装、赶集和芭蕉的事情,还告诉我竹子阁楼上面住人,底下饲养牲畜。后来我们又相对无言了。这次很平静,好像我们彼此己经了解得很多,用不着再提问题了。
茵茵的变化比我想象得更大。她穿着一件淡色绣花衬衫和一条紫色裙子,比十年前丰满多了,但不显得肥胖,线条更成熟了。眼睛还是很大很深,只是没有光芒了,沉静得几乎近于忧郁。
我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悲哀。
角落里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吓了一跳,原来是一只猫。
“你养的?”我问。
“嗯,这房子里有耗子。”
“记得小时候你就喜欢猫,是吧?”
“过去的事情你还记得哪……”
“当然了,怎么会忘了呢?”一刹那间,茵茵和我同时意识到这话里的另一层含义,目光碰在一起……
“嗯,那时候真有意思……”天哪!揶揄的味道太浓了,我本想掩饰一下。茵茵吃惊地看了我一眼。我伸手把杯子端到面前,眼睛盯着里面晃动的茶叶。要不是那只猫突然从角落里的箱子上跳下来,恐怕我会一直僵硬地坐下去。
“过来”,茵茵弯腰把那只猫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
我抬起头。“这是狮子猫吧?”
“嗯,”她不在意地答道。想着旁的事情。
仿佛有什么东西敲了我一下。十年前茵茵就常常带着这种神情和我交谈。立时,我心里充满了辛酸的柔情。
“茵茵”,我唤道“你恨我吗?”
“什么?”她抬起眼睛,“恨你?( ),不不……为什么问我这个呢?”
“我也不知道。”我说。
茵茵眼睛里慢慢聚起泪水。“你知道的。”
“我知道”,我说,“但你也知道。”
她抿紧嘴,抑制住感情,默默地点点头。
“告诉我后来你怎么样了,茵菌?”
“我后悔了……”
“我也是。”我说。
茵茵颤抖了一下,抬起眼睛望着我。我没有躲避。我心里明白,我们都在寻找什么。
“你说,还能挽救吗?”她终于低声问道。
我没说话,仍旧看着她。
她慢慢地站起来,走到我跟前,蹲下,抱住我的膝盖轻轻摇着。“原谅我吧,宁——”她又像十年前那样称呼我了。“那时候是我错了,真的,你瞧,我向你认错了,饶恕我吧……”
我帮她擦掉涌到脸上的泪水,于是她倒在我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
等到平静下来,她告诉我自从那次分手后,她一直想找我或者给我写信,但是总没有勇气。时间一长,她更不敢想这件事了,那样只能增加痛苦。而且她觉得她不会得到饶恕了。
后来她结婚了。我说我知道。她说她并不爱他,但是不那样就回不来。然而她无法忍受他的粗暴和冷酷,结婚两年就分开了。我说我也知道。这次茵茵显得有点不相信。
“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要我来”,我说。
“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
她第一次真的笑了,笑得那么甜蜜。我忽然觉得她很美,很温柔,我把她抱紧,她的身体也很柔软顺从。我开始吻她,纵情地吻她。我感到身体里某种东西复活了,又激动,又年轻,又不可思议。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简直抑制不住目己。后来我睡着了。睡得很香,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阵嘈杂声把我惊醒,茵茵正俯身默默地望看我。我突然发现天色已经晚了,心里一阵烦躁。我明白不是因为茵茵,但为什么我也说不清,只觉得身体很疲乏,一点情绪也没有。
我推开茵茵坐起来,穿上衣服,掏出烟来拼命吸着。茵茵望着我,一声不响。我忍受不了她的目光。
过了一会,我告诉她我要走了。她跳起来,匆忙用衣服裹住身子,睁大眼睁盯看我:
“你真的要走?”
星星点点的烟灰落在地上,一点声音都没有。一瞬间,我几乎弄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儿。佳佳在幼儿园里还没接,菜忘了买,脏衣服仍旧泡在盆里……妻子回来会怎么说呢?她要能一声不响有多好,我会忘形地拥抱她……不过那怎么可能呢?
“宁,还会再来吗?”茵茵用乞求似的眼光望着我。
我犹豫了一下,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她扑到我跟前:“宁,我爱你,我不能没有你,你明白吗?”
我感到她的热气吹到我脸上。“可是我们总得现实一点……”
“好了,咱们不谈这个了,”她打断我,“宁,你不是要走了吗?吻我吧。”她抬起脸。
我吻了她,然后拿起书包走了。出门时她问我什么时候再来,我说我会给她写信。
走过院子时又碰见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太婆,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嘴角直流涎水。我感到很狼狈。
“她们敌视她,”我心里想,感到心情沉重。
几天后,我还没有写信,就收到了茵茵的来信。她说: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其实一切都在开始时就结束了。本来指望能把你拉回到往日的情感里去,但是显然已经不可能了。至于那天发生的一切,我没什么可遗憾的,也不怨恨你,我没想到会那样。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爱的存在价值。那天临走的时候,你说会给我写信,我看出你很为难。你有家庭,我体谅你的苦处,所以,请你忘记我吧,把一切都忘记吧,什么都不需要了。你答应我吗?这是我最后一次请求你,一定答应我。原谅我吧,我只能这样。”
我看了四、五遍,然后划着火柴把它烧掉了。接着,我做了一件一生中最不加思索的事情,立刻给她写了一封回信。在信里面,不知怎么我说我爱她,并且爱得发狂。我说我从没感到这么爱过她。而且我明白这不是欺骗,我确实是那么想的。我恨自己,同时又感到甜蜜。我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索性就不去想。信发出去之后,留在我心里的,只有不安的期待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茵茵还没有回信。这天早晨我走进机关大门,传达室老头向我招招手,我走过去。他怪模怪样地望看我,然后递给我一封信。信封边缘磨得破破烂烂,几乎露出里面的信纸。这是我写的信。左上角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收信人己死亡,退回原址。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歪歪扭扭的圆珠笔字,字周围有铅印的黑线,还有邮局的红色戳记。“她死了?”我想。“茵茵死了?”我站在原地没动。“茵茵死了?”我翻来复去地想着。
“怎么啦,小伙子?”
老头的脸显得很和气,手里揉着两个闪光的钢球,身上有股臭哄哄的旱烟味。我只好走开。
我回到办公室,拿起电话拨了号码,是茵茵厂子的。电话不通。我一下失掉勇气。放下电话之后,我感到浑身瘫软,衬衫几乎被汗湿透了。
晚上回到家,妻子说我脸色很难看,问我是不是病了。晚饭有青菜和鱼,我喝了一点酒。儿子吵着要我抱,不小心碰倒杯子,酒洒了一桌。妻子笑起来,说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没说话,重新把酒倒满了杯子。
这天我睡得很晚。妻子早睡着了,微微张着嘴,两只手规矩地放在胸前。我悄悄坐起身,从衣服里摸出一支烟,烟盒的响动使我心惊肉跳。妻子哼了一声,转过身去,烟发出咝咝的响声。我想起小时候妈妈逼着我写大字,一笔下去,弯弯曲曲的墨迹便向四周漫开。接着我又想到插队,那个孤零零的小村,沿着窗台码成一排的酒瓶,还有那条一到晚上眼睛就像绿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的棕毛狗。
茵茵!她已经死了。一刹那间,我想起十年前那个嘴巴,和嗡嗡的耳鸣声。她打过之后,脸色变得惨白,手停在空中,嘴唇合不拢了,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后来我们分开了。大概主要因为我,如果我回去,她一定会求我原谅的。但那时候我心里只有怨恨,她不理解男人。
这样看来,她的死就不应该归咎于我了,那是十年前埋下的种子。可是——她已经死了,真的,变成了一抔灰土,葬在不知哪里,我干嘛还要责备死人呢?那样对我会好些吗?窗子咯吱咯吱响起来,外面吹过一阵风。
一连几天,我感到精神抑郁,茶饭无思。
星期天,我独自走出来。我不愿看见妻子和儿子的笑脸。街上人很多,嘈杂纷乱,不如家里,但我还是在街上走,这多少可以分散一下我的注意力。
我偶然走到一所教堂外面,这里新近恢复了活动。我出于好奇,沿着残缺不全的甬道走进去。
这是一座很大的厅堂,到处站满了人,都静静地望着祭台上的神父做仪式。过了一会儿, 风琴声响了,接着是唱诗班低沉的歌声,拖着长音,在整个教堂里回荡。人们随声附和,虔诚而充满信心。我感到遥远。仪式结束了,我跟着人群向前走,去领圣体。我摹仿别人在绒垫上跪下,把手放在宽宽的横木上。一个神父来到我面前。他穿着金黄色的长袍,戴着高高的尖帽子,一只手托着圣钵,另一支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顶,嘴里念了句什么,便把一薄薄的圣体放到我的嘴里。
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子变得热泪盈眶,真想就跪在那儿,痛快地大哭一场……
原载 《今天》文学研究会 内部交流资料之二 署名:棣子
━━━读《波动》随想录
“一种情绪,一种由微小的触动所引起的无止境的崩溃。这崩溃却不同于往常,异
常地宁静,宁静得有点悲哀,仿佛一座大山由于地下河的流动而慢慢地陷落……”
这就是《波动》的风格。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没有耸人听闻的场面,也没有回肠荡气的感伤,更没有声泪俱下的控诉。不是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也不是一粒耀人眼目的钻石,是一块纯净的、透明的水晶。是在黑暗和血泊中升起的诗的光芒,是雪地上的热泪,是忧伤的心灵的颤动,是苦难的大地上沉思般回荡的无言歌。青年知识分子骚动不宁的追求与下层社会粗暴的挣扎奇异地交织在一起,在不到八万字的篇幅里包含了这样多的社会容量和思想容量,这种令人惊讶的简洁无疑得力于作者所采取的艺术形式。
“形式应该永远是新鲜而令人激动的”。
正是如此。小说最先吸引人的就是它独到而新颖的形式,我们习惯于听说书,习惯于从叙述者的角度去注视故事的发展,最多,已经习惯了从一个主人公的视界去看生活。然而生活被粗暴地粉碎了,碎片刺痛了而且仍在刺痛着每一个人。世界在他们眼中分解、组合和变形。我们何不试着从多种角度看一下这个吱呀吱呀转折的地球呢?每一个作者都应该有自己处理时间和空间的独特方式。新的艺术形式正是这样产生的。
二十世纪之初以来,在自然科学方面,非欧几里德几何、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打破了传统的时空观。空间和时间丧失了它们的独立性而互相渗透。而艺术,为了反映一个混乱的世界,正在寻找一种与狂怒的历史合拍的节奏。向来被认为最可靠的原则,现在暴露出只是一些简单的技术上的常规。人们认为明白无疑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成见,一切成见都只是由传统的沉渣所构成的爱美思想。我们那些装出不屑于谈艺术的人,现在也看到了形式的危机。隐隐约约的愤怒,并且由于意识到无力抑制这种愤怒而变得分外烦躁。易卜生加斯坦尼式的戏剧,说书式的小说',照相式的绘画,亦步亦趋式的诗歌,种种陈陈相因的形式正失去越来越多的观众和读者,首先是失去青年人。新的生活内容和新的思想怎样在陈旧的躯壳里痛苦挣扎!落叶、蜕皮、沙沙作响……
“新”的公式化只产生于旧的思想习惯。比如:落难公子久经折磨,忽然“十月里一声惊雷”红旗轿车开来,低头设鸡飞狗走,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赚取小市民廉价眼泪的“悲欢离合”,难道跟当代人切身体验过的大苦大难有什么相同之处吗?在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悲剧之后,仍然是一个爱好虚假大团圆的国度,这里莫非真有什么历史的深刻性吗?
《波动》告诉我们的,决不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新故事,更不是什么路线斗争的艺术图解。这是生活示波器里创巨痛深的一闪,这一震颤的来源必须到历史的深处去寻找。与杨讯和萧凌之间的悲剧相映照,有林东平和若虹之间的悲剧。杨讯登上北去的列车以后,林东平和萧凌站在站台上:
“年青人在感情上的波动是一时的”。
“林伯伯,您体验过这种一时吗?”
“我们有过许多惨痛的经验”。
“所以您拿这些经验来教训年青人,告诉他们也注定失败,对吗?”
“我不希望悲剧重演”。
“悲剧永远不可能重演,而重演的只是某些悲剧的角色,他们相信自己在悲剧中的
合法性”。……
如果说,在林东平身上具有双重悲剧性:既被历史惰性所击败,又被历史惰性所同化;那么,在萧凌身上,与其说是看到了某些悲剧性,不如说是看到了向黑暗挑战的高傲的光芒。“魔鬼手上终有漏光的处所,掩不住光明:人之子醒了;他知道人类间应有爱情;知道了从前一班少的老的所犯的罪恶;于是起了苦闷,张口发出这叫声”。这话是鲁迅六十年前写下的。可是对于“四千年的旧账”六十年算得了什么!然而,所谓“年青人感情上一时的波动”,难道不是闪射着不可磨灭的永恒的光辉么?这是镌刻在黑色天空上的闪电么?不,只因为这光芒属于未来。
但是,历史总是具体的。离开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具体时代,空谈“爱情的永恒光辉”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萧凌的蓝皮笔记本这样深深地吸引我们?为什么萧凌的形象在小说中最丰满而有深度?我们和她在一起,在心灵的历程里艰苦地跋涉。月光奏鸣曲。海。紫罗兰。白云和天空。幽深的河水。枪声。血。小屋里的煤油灯……一切都那样熟悉、亲切而令人颤栗。懂得这一切,才能懂得迷茫中痛彻心肺的渴望,才能懂得充满了期望的灼人的目光,也才能理解为什么“一时的波动”竟可以与永恒的光辉划等号。不,这决不是“一时的波动”,这是凝聚了多少同代人的痛苦和希望的滴血的歌唱,这是为了勾销四千年的旧账而发出的勇敢的战叫。所以,萧领队林东平说:“我相信这个世界不会总这样下去”。她微笑了,微笑是信心和内在力量的表现。
当代人的反省和思考,把人的行动放在第一位。与此相联系的,是人的责任、人的自由和人的烦恼。我们的当代人并不是一个怀疑派,一个神经衰弱症者,一个颓废派。他只是堕入了一个充满了纯粹错觉和损坏了的偶像的世界。它处在一个衣物和人物模糊不清的时代。他脚下到处是浮动的石块。向来仿佛“从外部”给个人生活提供某种稳定性的那些社会的、政治的、民族的、精神的藩篱,纷纷倒塌。这使人意识到在一个混乱的世界里有其自己的责任和自己的自由。这个世界,连同它的荒谬和希望,连同它的暴力和邪恶,连同它的矛盾和未来,向当代人提出了这样多的挑战和追问,逼使他们不能不接受和答复这些挑战和追问。为了接受,为了答复,他们作出了往往是悲壮的努力。
在杨讯和萧凌的对话中,在萧凌心灵的独白中,我们不断听到的正是:关于人的责任、自由和烦恼。责任和自由是一个问题的两面。任何责任都是没有局限的,任何自由都不是孤独的。因此,我们才在追求自由的向往中愈来愈意识到肩上的责任。我们必须选择而且足以选择,历史已经交到我们手里。但是我们必须透过重重迷雾去看前面。这一切使我们的灵魂充满不可解脱的烦恼。当然,还有激情和欢乐。
“请告诉我”,她掠开垂发,一字一字的说,“在你的生活中,有什么值得相信的呢?”
我想了想。“比如:祖国。”
“哼,过了时的小调。”
“不,这不是个用滥了的政治名次,而是咱们共同的苦难,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
的文化遗产……这一切构成了不可分的命运,咱们对祖国是有责任的……”
“责任?”她冷冷地打断我。“你说的是什么责任?是作为供品被人宰割之后奉献上
去的责任呢,还是什么?”
“需要的话,就是这种责任。”……
这些谈话充满真实的、激奋的火花。契可夫在上世纪末写道:“我们这一代,睡不好,痛苦不堪,谈许多许多华,老想搞清楚,我们究竟对不对。可是到了我们子孙那个时代,‘他们对不对’这个问题一定已经解决了。”契可夫的预言显然过于乐观了。
萧凌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个安静的归宿,也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浴在异样的阳光中”的爱。
“你在探求什么样的目的?”
这正是我们这代人所提出并要回答的问题。也许探求本身就已经概括了这代人的特
点。我们不甘死亡,不甘沉默,不甘顺从任何已定的结论!即使被高墙、山峦、河流
分开,每个人挣扎、彷徨、苦闷、甚至厌倦,但作为整体来讲,信心和力量是永恒的。
“……其实,如此兴奋的原因不仅在于爱情,而是找到了新的起点。我有很多事情可
以去做,心里尚存的那小片阳光并没有冷却,它可以去温暖别人……”
我们终于懂得,在所谓“年青人感情上一时的波动”里,蕴藏着多么深广的内容。显然,林东平门是很难理解这一代人的思想感情了。林伯伯也谈到责任,这个字眼出自他的嘴里,如此苍白无力,他的责任就是保住作为林主任而拥有的一切,但他已经失去了一切,生活所带给人们的一切:激情、幻想、同情心和勇气。甚至,也失去了下一代。王胖儿说得好:“依我看,你们拿会儿要比我们轻松些,一切都明摆着,用不着含糊。可我们,要么干脆没出路,要么所有的出路都要你们安排好了,活着还有什么劲儿?……”使下一代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他们自己的责任。林媛媛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人们现在经常谈论两代人的矛盾,谈论“父与子”的冲突,很少人能够指出他们的分水岭何在。而《波动》所蕴含的哲理的深刻性就在于此。当代文学也和当代哲学一样,不能在对人自身的反思这个重大的命题面前掉转身去。文学的任务当然不在于给出答案,也不可能给出答案。但是,当代的文学不正是当代人痛苦探求的结晶之一吗?
除萧凌之外,写得比较成功的人物是白华。据说曾经有人为了社会效果建议删去这个流浪汉,这理由实在令人诧异。从高尔基到艾芜,文学史上写流浪汉的成功之作很多,它们的社会效果已经得到历史的验证。《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作者用文学般的语言描写过“痞子运动”,他当然没有料到,它竟会在四十年后产生使神州遍布黑牌高帽的效果。问题全不在这里。我们常说,艺术的生命在于真实,而真实是无法删去的。
用不着回避这个严酷的事实:这个形象仍然是我们时代的产物。他所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在这个世界上面抓几道伤痕”,而在于促使当代的思考面对铁一般的现实。毫无疑问,白华对世界有它自己完整的看法:“如今分大盗小盗,大贼小贼,不过使的法子不一样。大盗大贼们啥都要,连人的心都偷;我们不过他妈的卖了自己的心,换点儿他们的剩捞儿……”。窃鉤者劳改,窃国者养起来。客观现实十分朴素地反映在白华的脑子里。他对林主任的千金林媛媛吼道:“我问你,挨过饿吗?要过饭吗?睡过马路吗?被人家打过半死吗?”无独有偶,萧凌也这样对杨讯说:“你们毕竟用不着付出一切,用不着挨饿受冻,用不着遭受歧视和侮辱,用不着为了几句话把命送掉……”这不是偏见。存在决定意识。这是唯物论。贫富贵贱的显著差异被十年动乱的火光照得像白昼一样清楚,那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什么地方?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在什么地方?不仅在那遮得严严实实的窗帘,那白手套和刺刀尖,那传达室脸上的冰霜,而且在人们漠然的目光里,人们嘴角的冷笑里,在人们的心里。萧凌“凭直觉”就知道杨讯是干部子弟:“你们身上的一些习气让人讨厌。”
白华这个形象不仅是真实的,而且是艺术的。描写他用了不少粗劣的市井预言,为什么不觉得触目,恰恰相反,奇妙地统一在全篇抒情诗一般的风格里?关键在于写出粗野外表下仍然存在的灵魂美。浑沉的歌声。梦里的星星。候车室、炉火。白色连衣裙。甚至是对杨讯恶狠狠的责问。甚至是一刀戳在手心上,杯子里的酒变红了……
星光无所不在。医治人心的溃疡和医治社会的溃疡一样,都是有希望的。而白华这个形象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也就在于此。
一个人的精神境界不可能完整地进入另一个人的精神境界。文学的欣赏是一种享受。而文学批评则是一种心灵的探险。批评者依据自己的审美意识对文学作品进行再创作,借此寻找心灵的共鸣和漆盒。也许所说的全错,却丝毫不影响文学作品本身的价值。
我们看到光线和色彩的变幻在作者笔下是得心应手的。没有静止的描写,人物的外貌、性格、经历总是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比喻和象征新鲜而且准确。往往几笔就勾出一幅鲜明的风景画和风俗画。语言的潜在力和缜密的思想,和抒情的风格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然而关于上层斗争的描写却显然表面化了。
合上书,眼前闪着海滩上的阳光,忽明忽暗的路灯,地板上叮咚起舞的月光,雪地上的水银灯,释迦牟尼像前的火光,田野里弥漫着的银灰色冷光,无情北去的列车窗口的灯光……最令人难忘的是茫茫夜空里的星光,这星光从黑暗和血泊中升起,照临古老苍茫的大地和饱经忧患的人民,连接着生与死,善与恶,昨天和明天……
原载《今天》文学研究会资料之二 1980.11.